醫病通 MediCOM APP應用程式-使用者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服務條款」)
采曜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屬采鋐健康整合集團 www.media-wind.com.tw)為促進協助個人取得健康資料權利,並得以由個人進行授權使用,建置「醫病通」健康資料授權服務(以下稱「本服務」)及病人福利計畫平台(屬於 Patientsforce 品牌下之服務之一),提供使用者於有關個人健康資料之授權及交易使用。
為保障使用者之權益,本公司於本網站公告服務條款內容供使用者審閱。使用者於申請及使用本服務前,應先充分審閱本服務條款,使用者完成註冊申請及認證、開始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功能,即代表使用者已審閱、了解並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及隱私權政策相關使用規範。若使用者對本服務、本服務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之任一部分有疑義或反對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一、 名詞定義
1. 使用者:指於本公司下載、安裝本服務應用程式,以及申請註冊、使用本服務之人。
2. 健康單位及計畫單位:係指本服務之合作公私立醫療或健康服務提供組織或公司,提供使用者醫療健康等相關數據。計畫單位為參與健康計畫應用之服務廠商及公司。
3. 本服務應用程式:指「醫病通」所提供,供使用者下載並安裝於行動裝置,以利進行本服務之申請、查詢、加入服務/計畫,提出交易指示、授權等操作之軟體。
4. 本平台之計畫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本平台上之計畫資訊發布、 計畫參與、使用者授權或經同意由使用者之各種資料應用等各項服務。
5. 本服務發出之各種通知:指本服務以書面、電子郵件、行動裝置訊息推播或其他形式所公告或傳遞予使用者之文字、圖形、聲音或影像訊息及其內容。
6. 付款處理商:指使用者於本平台所使用代收代付服務支付款處理商,包含但不限於信用卡發卡銀行、金融卡發卡銀行、簽帳金融卡發卡銀行、電子支付帳戶機構或金融租賃服務之機構。(目前版本尚未有交付款交易功能 2021.09)
二、 使用者申請及使用帳號規範
1. 使用者應為中華民國民法所規定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而得使用本服務之限制行為能力人,使用者並應依本服務應用程式及本服務網站之要求填入正確資訊,不得有偽造或冒用他人身分或登載虛偽資料之情事。若使用者屬限制行為能力人,應經使用者之法定代理人審閱、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當使用者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2. 使用者申請使用本服務時,須註冊會員身分,會員身分之可用功能及使用限制,以本服務條款、本服務應用程式及本服務網站所載之說明為準。
3. 使用者申請使用本服務時,將以行動簡訊等認證方式取得使用者之個人同意輸入之資訊,使用者不會因本授權驗證服務而負擔或支出任何費用。
4. 使用者應善盡保管本服務帳號及密碼之責,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權、轉讓、轉借他人使用本人之服務帳號、密碼或其他任何功能。因使用者之行為或不行為,致第三人取得其帳號、密碼者,應由使用者自行負擔其責任及因此所生之損害。
5. 使用者申請使用本服務時,代表已同意合作計畫之公私立醫療及健康單位提供予使用者得以使用資訊技術連結至本平台,並使用加密技術予以保全。倘使用者亦同意於本服務平台與合作計畫單位取得合作協議時,應事先確認使用者同意後,得將使用者之授權資料使用程式進行程式分析運算等處理,並不將使用者資料傳送未經同意傳送予計畫單位。

為確保計畫單位之真實性,本公司應對計畫單位之資料建檔,並不接受匿名之計畫單位服務。

6. 使用者發現第三人冒用、盜用或意圖非法使用本服務之帳號或密碼等情形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經使用者通知或本公司合理懷疑有前述異常狀況時,本公司得立即停止該帳號使用本服務,本公司不負任何因帳號冒用、盜用、遭非法使用所造成之損害賠償責任。嗣後於異常狀況排除,使用者有恢復帳號使用需求時,本公司並得要求使用者出具相關身分文件或其他必要文件,以恢復該帳號之使用。
7. 使用者應於資料異動時,即時更新留存於本服務之使用者資料。
三、 服務內容
1. 本服務係以使用者本人持有或註冊之認證身份或憑證向公私立醫療及健康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衛福部全民健康保險書之健康存摺平台)取得使用者本人或授權人之健康資料,並以加密之授權技術,授權本公司或第三人作為商業或非商業用途。
2. 本服務所取得之使用者健康資料均以區塊鏈加密技術加密後,儲存於使用者之行動存儲裝置或電腦設備,非經使用者之解密金鑰無法解密。本公司經使用者授權後,始得使用解密之資料進行資料運算之服務,其服務方式包括

(1)使用者以選定授權之資料,以產製QRCODE之方式,使第三人以網頁閱覽資料。

(2)使用者於加入計畫後,以資料授權予本服務進行運算,就其運算結果,經由本服務之媒合與計畫單位自行連絡或交易。

3. 本服務僅處理使用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之授權健康資料,其資訊之內容正確性與本服務平台無涉,應由原始資之公私立醫療或健康機構自行確認其內容。本平台取得資料與經本人之授權原因事實及醫療服務關係,僅存在於使用與被授權人之間,本服務僅依使用者之授權,代為處理資料之使用或授權合約執行,本服務之提供亦不代表本公司對於原始資料提供單位或被授權人有任何關係。
4. 使用者應自行確認是否參與本計畫合作服務之提供者之服務,並詳細閱讀各計畫之服務內容,當於系統內接受同意後,本系統平台自動會留下同意行為之數據記錄,並連結於帳戶登入者,即視本人已同意其同意。。
5. 使用者如與計畫服務提供者發生糾紛或爭議,應利用本服務當時所提供之方式通知本公司暫停資料處理或交易,本公司亦將進行暫時停止資料處理之記錄,並通知計畫提供者或被授權者停止使用。但使用者以QRCODE方式揭示予被授權者為不特定之人,以非本平台提供之服務留存者,不在此限。
6. 使用者應由其本人利用本服務應用程式或本服務網站進行本服務相關功能之操作。所有使用者於本服務應用程式或本服務網站上執行之操作均由系統即時接收,並依相關服務指令即時或批次進行處理,除本服務應用程式或本服務網站明確提供撤回、取消或修改該交易指示之功能外,使用者一經確認交易,即不得撤回、取消或修改已完成發送至本服務系統之服務指令或授權或交易指示。
7. 本服務僅依其當時所建置之功能、使用方式、限制及條件,提供相關服務,本公司並得隨時新增、移除、或修改本服務之功能、使用方式、限制及條件之全部或一部。
四、 交易收款約定事項(尚未提供服務 2021.09.13
五、 電子文件效力
1. 使用者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以電子文件形式登載於本服務應用程式或本服務網站之內容,以及經由本服務發出之各種通知,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本服務依數位簽章法所實施之簽名亦可。
2. 使用者經由本服務應用程式或本服務網站所執行之相關操作及指示,均為對使用者有法律拘束力之意思表示或通知,且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依照本服務應用程式或本服務網站當時所制定或修改之方式、條件及限制為之。
六、 個人資料之保護
1. 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保護使用者個人資料安全,關於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權政策及使用本服務平台及網站之隱私政策,並依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進行資料管理安全之系統維持,請參閱本公司之隱私權聲明
2. 使用者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得在必要範圍內及個人授權下(包括但不限於本服務平台共同提供本服務之範圍內)揭露使用者之部分個人資料,作為數據連結或驗證使用。
3. 在下列情況下,在使用者合法授權下,本公司將查看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如手機號碼、姓名、電子郵件、性別、出生日與地址、交易記錄以及手機定位資訊,並得提供予相關政府機關、或主張其權益受侵害並提出合理事證之第三人,必要時並得暫停該使用者之帳號、存取權限、及對該使用者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1.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主管機關之命令或要求;
2. 為履行本服務內容、執行本服務條款或使用者有違反本服務條款或其他約定事項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
3. 為維護本服務系統之安全或經營者之合法權益;
4. 為保護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
5. 為維護本服務系統的正常運作;
6. 經使用者本人同意。

七、 不當及違法行為之禁止
1. 使用者須保證,使用本服務時,不得超越本公司服務平台之授權目的範圍。
2. 使用者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下列行為:
(1) 從事任何詐欺、犯罪或其他非法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協助任何人從事詐騙健保給付、保險給付或其他相類似之行為。
(2) 進行虛偽交易。
(3) 冒用或不當使用第三人之信用卡或個人資料。
(4) 利用本服務付款機制從事營利行為。
(5) 入侵、儲存、傳輸、發送病毒或其他任何足以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資料程式或本服務系統正常運作之企圖或行為。
(6) 從事於非本服務所預設目的之使用。
(7)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3. 本公司因主動發現、或接獲第三人之檢舉或通知,發現使用者有前項行為致侵害第三人之權益,或違反本服務條款或其相關規範或違反相關法令之虞者,為維護本公司及使用者之權益、或為避免損害或爭議擴大,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暫停該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得取消其使用資格。其涉及違反法令者,並得主動將使用者資料及相關交易資料或資訊,移送相關司法機關調查,或依法配合相關司法機關調查。
八、 服務障礙及異常
1. 本公司得基於下列原因,暫停或中斷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1)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維護、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本公司並將於三日前於本服務網站公告;
(2)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法令、本約定條款或本服務相關約定之情形;
(3) 天災、停電、第三人之行為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2. 本服務如因本公司軟硬體設備故障或基於任何因素無法正常運作,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本公司應儘速排除相關障礙並恢復系統正常運作。
3. 若因使用者端之行動裝置等設備異常,而經本公司偵測認定有影響本服務對他人服務順暢之虞者,本公司得不經通知逕行中斷使用者與本服務間之網路連結。
九、 本服務僅依系統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服務。
1. 使用者同意並認知,網際網路服務系統穩定度涉及諸多因素,本公司將盡力維護本服務之妥善性,除法有明文規定外,本公司就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2. 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所受之直接或間接損害,如該等損害之發生係可歸責於本公司、且依契約約定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應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本公司對於任一使用者之賠償責任,以本公司對該使用者就提供服務所得收取之服務費為上限。
十. 條款變更及終止
本服務條款如有修改或增刪時,應於本服務應用程式、本服務網站公告,使用者若拒絕接受該等修改或增刪,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如使用者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使用者已同意修改或增刪後之約定內容。
十一、 使用者有違反本服務條款之情事,或有相當事證足認使用者涉及違反法令之行為或使用者提供虛偽之資料者,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預告或通知,暫停、拒絕或終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1. 本公司將配合金融監理機關、警政機關等有權政府機關之指示暫停帳戶之使用,使用者不得因此向本公司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2. 使用者得隨時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並停止使用本服務,但使用者欲終止契約並停止使用本服務時,應與本公司客服聯絡,並依本公司所定程序辦理。本公司將在確認使用者已無任何應結算之款項後,完成帳戶註銷程序。但本公司得為確保交易相對人之醫療機構權益或為遵守相關法令之規定,在必要範圍內得繼續留存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及交易資料。
3. 使用者依前項約定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並停止使用本服務後,若需再度使用本服務,需依本公司規定重新提出申請,本公司保留是否同意使用者再度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4. 因本服務條款任一約定停止使用本服務,就停止前之交易,仍需依本服務條款之規範履行全部權利義務,使用者依據本服務條款已負擔之權利義務,不因事後停止本服務而消滅。
十二、 本服務條款未約定之事項,依本服務應用程式、本服務網站或本服務發出之各種通知上所載之相關處理流程、相關說明及使用規範等定之;本服務應用程式、本服務網站或本服務發出之各種通知上所載之相關處理流程、說明、約定、使用辦法、注意事項及限制等,均視為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
1. 使用者不因使用本服務而取得本公司任何智慧財產權之明示或默示之授權,非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使用、重製或散布本服務應用程式及本服務網站上任何形式之資料、商標或標識。
2. 使用者對本服務所提供非公開於本服務應用程式及本服務網站之所有資訊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為任何形式之揭露。使用者若因違反此保密義務而致本公司受有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務之範圍內,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將本服務之一部,委託付款處理商或其他第三人處理。
4. 使用者非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將因本合約所生之權利或義務之一部或全部轉讓予第三人,亦不得委由第三人代為履行。
5. 如本公司將本服務、及與本服務相關之權利義務關係及交易等合約移轉予第三人,則本服務之權利義務關係、相關交易、以及相關資料等,包括且不限於相關之權利義務關係等,亦得一併移轉予該第三人承受、並由該第三人繼續提供服務。
6. 本公司基於行銷、客戶管理與服務、完成委託處理與本計畫合作者交易款項之代收代付契約義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暨進行完成業務所需,將針對自使用者或被授權人蒐集之資料,進行登記與分析。
十三、 管轄法院及準據法
1. 本服務合約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2. 使用者與本公司間所生爭議,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之,如有訴訟必要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